张家界市办理居住证必备,详析所需房屋证明材料

张家界 更新于:2025-01-10 17:00
  • 雷震168780444

    张家界市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相应的房屋证明材料,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清单,供您参考:
    1.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: - 证明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人的身份; - 证明房屋的具体位置、面积等信息。
    2. 房屋租赁合同: - 证明居住人租住房屋的合法性; - 包含房屋的具体位置、面积、租赁期限等信息。
    3.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: - 证明房屋租赁关系的真实性; - 包含房屋的具体位置、面积、租赁期限等信息。
    4.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: - 证明房屋租赁关系的合法备案; - 包含房屋的具体位置、面积、租赁期限等信息。
    5. 房屋买卖合同: - 证明房屋买卖关系的合法性; - 包含房屋的具体位置、面积、交易价格等信息。
    6. 房屋继承证明: - 证明房屋继承关系的合法性; - 包含房屋的具体位置、面积、继承原因等信息。
    7. 房屋赠与证明: - 证明房屋赠与关系的合法性; - 包含房屋的具体位置、面积、赠与原因等信息。
    8. 房屋分割证明: - 证明房屋分割关系的合法性; - 包含房屋的具体位置、面积、分割原因等信息。
    9. 房屋抵押证明: - 证明房屋抵押关系的合法性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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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婧雅19

      1.居住在出租屋的,提供房屋租赁合同、出租屋主(或出租人)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。

      2.居住在单位宿舍的,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。

      3.居住在居民家中(亲友房屋)的,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(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),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(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),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。

      4.居住在自购房屋的,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。

      5.居住在工地工棚的,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。

      6.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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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阿若6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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